写信须知
商丘市公安局局长信箱来信注意事项
(一)“局长信箱”是沟通社会各界、百姓群众和公安之间关系的桥梁。“局长信箱”主要受理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事务的反映,具体受理范围包括:
1、需要直接反馈给商丘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各类刑事、治安类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事项;
2、对公安工作提出各种批评、建议和意见;
3、您认为关系重大,且需要通过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
(二)填报人应逐项如实、详尽填写相关内容,以便得到及时的回复,相同内容的信件填写一次即可,避免重复提交。
(三)已经通过面谈、书信、走访、传真、电话渠道向市局信访、督察等部门反映的问题,请通过原反映问题渠道查询办理情况。
(四)有些信件的处理可能会需要较长时间,请您谅解。
(五)对于您所反映的事项,出于调查的需要,我们可能会通过其它方式与您进行沟通、了解,请给予支持。
(六)请您在使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明显针对网站的恶意提交信息,我们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七)为保证您的信件能够及时处理,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备注:一般类型的投诉、信访等事项内容请到本站相应栏目提交,遇到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或重大警情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服务电话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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