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fzzd-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2-2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国家赔偿及刑事案件复议复核 |
商丘市公安局刑事复核决定书【2024】1号
商 丘 市 公 安 局
刑事复核决定书
商公刑复核字〔2024〕1号
申请人 彭X芹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62年07月15日 ,住址 河南省夏邑县 。
彭X芹对虞公刑复字〔2023〕14号 刑事复议决定书不服并申请复核。经审查,认为 现有证据达不到立案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 维持复议决定 。
商丘市公安局
二○二四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