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qsgajcrjglzd-00000170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确认流程 |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一、申请条件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三、申请材料
在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出生证明
附件: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停留或者居留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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