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zzbxcc-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商丘市公安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9〕38号)要求,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及管理情况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市公安局已备案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2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2个、微博6个、其他政务新媒体4个。市公安局对已备案的2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合格政务新媒体22个,合格率为100%。经自查,局属政务新媒体均保持正常运行,各类服务和互动功能都运行正常,内容更新及时,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形式单一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运维主体责任,结合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精心组织策划、制作网友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加大原创新媒体作品的创作力度。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大对已发布信息的排查整治力度,对重点稿件、关键信息、重要规范表述等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要加大政务新媒体巡检频次,杜绝涉密、敏感信息上网,对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错漏信息等问题,要及时自查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商丘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