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zzbxcc-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商丘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9〕38号)要求,商丘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及管理情况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按照上级关于“精简优化”新媒体账号的要求,市公安局按照程序申请注销了“平安商丘”顶端新闻号。目前,已备案正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1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0个、微博3个、其他政务新媒体3个。市公安局对已备案的1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合格政务新媒体16个,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转载多、原创少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建设。各政务新媒体运营单位要切实承担平台运营与维护责任,防止出现功能无法使用等问题。应着力策划与制作适应网络传播特点的新媒体产品,提高原创内容的数量与发布频次,及时、准确地转载权威信息,积极塑造商丘公安的良好形象。
(二)健全内容审核。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已发布内容的定期检查,对原创信息、政策条文等进行反复核对,保障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三)提升运维监管水平。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切实防范涉密或敏感信息外泄。针对文本错误、禁用词语、不当表述、无效链接等情况,构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复核确认”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定期自查自改,确保政务新媒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商丘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