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00000020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公安局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亓鲜艳、张文俭、安万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集镇道路拥堵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农村道路巡逻管控,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2020年以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速增长,但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差、车况差、道路设施差、交通管理薄弱等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农村乡镇集市道路特别是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经常出现交通拥堵情况,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下一步,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将积极借鉴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一是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推动建立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乡镇干部作用,在拥堵时协助指挥疏导交通,对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予以劝导、制止,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二是加强马路市场管理。按照政府主导、乡镇主抓、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加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的治理。在重要节假日和逢集逢会等重点时段,乡镇政府和交警、交通等部门增加管理人员,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堆物等予以清理整治,严禁占道,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确保道路畅通和群众平安出行。
三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借鉴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在符合条件的农村道路建设电子监控、施划标志标线、停车位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规范通行秩序,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度及通行能力,减少交通拥堵。
四是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针对农村群众特点,贴近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大宣讲,特别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提高广大学生、家长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充分利用宣传车、在乡镇集市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地向农村群众宣传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不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共同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
商丘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