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00000009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公安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以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沟通合作,提升道路品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继续加强与市城管局、睢阳区市政建设局、梁园区市政建设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等道路建设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积极参与道路主体工程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函请道路建设部门在道路升级改造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58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4号)等相关规定,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提升道路品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
二、科学合理增设市管道路路内停车位。根据2019年6月11日召开的商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停车施划工作会议相关要求,按照市管道路和区管道路的管辖范围,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市区机动车停车位进行分工施划,共施划99491个,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施划21054个,梁园区施划19535个,睢阳区施划32302个,示范区施划28110个。下一步,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泊位设置规范》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市区主城区市管道路非机动车道挖掘停车资源,增设路内停车位泊位,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三、优化市区灯控路口的信号灯配时。一是逐点排查,根据路口形态,早晚高峰、平峰和节假日的交通流量,交通流向和配套设施等综合因素,科学分析,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相位和配时,力求主干道通行畅通。同时确保行人有足够的时间横穿道路,如路口太宽,一般都在道路中间设施二次过马路驻足点,如凯旋路与文化路口南北方向、火大道与宋城路交口等;二是邀请专家,实地调研重点路口,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灯相位和配时,力求交通信号灯运行更加科学合理;三是部分关键路口加装信号灯视频检测器,根据路口流量实行动态配时,如神火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实行动态配时后,彻底解决了交通拥堵问题。但动态配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灯控路口信号灯周期随时变换,无法与其他路口联网联控。
四、提高路面的“见警率”和“管事率”。一是在城区重要路口集中开展涉牌涉证、酒驾、醉驾查处整治行动,对违法驾驶人严厉查处,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集中警力加大对造成城市拥堵的违法停车和非机动车违法等查处教育力度;三是充分利用城区电子抓拍监控和民警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城区车辆违停、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四是通过组织学习、业务指导、视频培训等方式,从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业务办理、执勤执法规范等方面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民辅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和行人乱闯乱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酒驾醉驾、不礼让斑马线等行为,开展针对性地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驾驶、文明出行。
六、加强与交通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战略。一是施划公交专用车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直重视“公交优先”战略思想,为推动“公交优先”战略尽快实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在华商大道、归德路、神火大道、凯旋路、宋城路、迎宾路和建设路等路段施划公交专用车道;二是升级改造市区信号灯路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在市区大部分路口信号机升级改造为智能信号机,为实现快速公交、智能公交做好基础铺垫;三是把公交优先战略纳入到下一步交通管理规划中。
2025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公安局督办室 3280110
联系人:魏 波 汤金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