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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15-sqsgaj-00000011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8-2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公安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马步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增强广大市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认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宣传措施。

加强路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在日常执勤过程中,针对电动二轮、电动三轮车常见的违法行为,如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等,对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结合实际事故案例,向其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告知正确的骑行规范和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宣传教育。辖区民警通过走进社区、农贸市场、商业街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展示车辆违规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图片和视频资料,吸引群众关注。安排交警现场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电动二轮、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条款,如车辆登记上牌要求、行驶规则等,并解答群众疑问。

三、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与各学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通过家长会、校园广播、班级群等渠道,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学校门口的交通规则和行车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在接送学生时,要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占用道路,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辖区宣传民警通过“开学第一课”走进校园,为学生讲解机动车在学校周边行驶的安全知识,同时,鼓励学生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所学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向家长和家人宣传,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

四、在学校周边设置警示标识在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识和指示牌,如“前方学校,减速慢行”“禁止停车”“礼让行人”等。完善交通设施,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引导机动车有序停放和通行。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遵守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五、加强“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考虑到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且部分老年人行动不便,反应较慢,容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交警支队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公园等地,向老年人讲解步行、骑行非机动车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如遵守交通信号灯、走人行道、不横穿马路等。此外,还通过社区志愿者,定期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2025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公安局督办室  3280110

联系人:魏  波  汤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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