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00000025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621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华学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应用绿波技术,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部分道路不具备调绿波带的条件
(一)灯控路口的管辖单位多,互相没有隶属关系,无法形成统一的调配管理。目前,商丘市现有正常使用的道路交通信号灯343处,管辖单位约有11个。其中公安交警部门管辖141处;市城管局管辖4处;梁园区管辖60处,分别由市政建设局、高铁安置办、双八乡政府和刘口乡政府等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睢阳区管辖12处,分别由食品工业园、闫集产业区、交通局等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示范区管辖126处,分别由商务中心区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信号机联网率低。仅有凯旋路、神火大道、归德路等28处使用无锡华通信号机的路口可以实现智能联网控制功能,其他信号机控制路口无法进行联网,无法实现绿波控制技术。
(三)缺乏信号灯配时调试的专业人员。目前,商丘市市区只有一名信号灯维修人员,只能简单的更换信号灯控制线路、信号灯、信号机等工作,不具备调试信号灯绿波带的能力。
(四)信号灯预算资金投入率低。目前,市区每年用于信号灯预算资金投入非常有限,不能更换老旧信号机和建设专业的信号灯控制器的综合指挥平台,把不同品牌信号机在联网中统一起来。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市区灯控路口的设置率,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市区共有24条市管道路和251条区管道路(梁园区管辖68条,睢阳区管辖88条,示范区管辖95条),其道路交叉口共缺失信号灯177处。根据《关于重新确定中心城区市管道路、河道、公园分级建设管理事项的通知》(商城管委〔2020〕1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4号)要求,结合市区31条PPP道路建设状况,市公安局负责129处市管道路路口的信号灯建设,包括已经列入交通设施建设计划的18条PPP道路72处路口和其他市管道路57处路口;三区政府负责48处区管道路路口的信号灯建设,其中梁园区负责17处、睢阳区负责27处、示范区负责4处。市公安局按照“急需先装,分批实施”要求,计划三年内完成129处市管道路信号灯安装,其中2024年完成文化路等9条道路39处信号灯安装;2025年完成明伦路等9条道路33处信号灯安装;2026年完成中州路与胜利路交叉口等57个处市管道路信号灯安装。
(二)推进市区新建或者扩建道路落实交通设施建设。针对市区新修道路建设方面的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3年3月份向市政府递交了《商丘市公安局关于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报告》(商公文﹝2023﹞21号),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常务副市长薛凤林于2023年6月6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今后新建或者改建道路,道路规划、建设部门要把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等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统一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同时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4号),下发市政府、县区等道路主管部门。
(三)推动交通信号联网联控。城市主要区域的交通信号机要联网到统一平台,结合实际需要,加强干线、区域协调控制。强化交通状态检测设备建设,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车头时距等参数,实时优化交通信号控制策略。
(四)推动信号灯及信号控制系统升级。信号灯及信号控制系统的新建、更新、改造,已经纳入规划,有序实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计划采用先进的控制设备和控制系统,同时考虑设备、平台的对接和兼容。
商丘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