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2018-11-07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46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红、米从伟、陈瑞杰等委员:
所提《关于加快停车场所建设解决城市停车难的几点建议》的第52465号提案已收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结合商丘公安工作实际,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办理。现将具体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目前,商丘市区常住人口136万,机动车保有量31.2万辆。而我市停车场建设严重滞后,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突出,已经成为困扰我市城市管理、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主要难点。市区只有少量的商业停车场(商场、医院、高铁北广场),停车位主要以配建和路内停车为主。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现有路内停车位1.2万个,单位、小区停车位约4.9万个。按照中小城市停车位1比0.5的配建标准,市区机动车保有量32万辆,应有停车位16万个,市区停车位缺口应在10万个以上。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借鉴您的宝贵建议,积极会同城管、规划等部门加快推进城区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等问题。一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建议制定出台《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公安交警、城管、规划等部门管理职责。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加强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停车场配建,从根本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建立智能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实现公共停车、道路停车资源统一调控和有效合理使用。并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抑制停车需求。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场建设。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可利用的空余地块改造成临时停车场进行对外开放,鼓励大型商场的停车场在夜间对外开放,满足附近居民的停车需求。二是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在不影响交通安全与畅通的前提下,应划尽划,最大限度地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同时,城管部门要尽可能在沿街商铺前施划停车位,增加停车位供给量;在路缘石以上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规范非机动停放秩序。三是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突出的路段、时段的巡查管控,及时发现纠正违停车辆。四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倡导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绿色出行、有序停车,共同创造良好的城区交通环境。
商丘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