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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商丘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8-11-0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商丘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523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商丘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岳红波、陈宁、杨振强委员:

所提《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的第52353号提案已收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结合商丘公安工作实际,对反映的问题和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办理。现将具体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公安机关始终把校园内部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顿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每年都多次组织开展对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别是今年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我市各级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迅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真贯彻,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友刚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马超、市教体局副局长付廷中任副组长的全市“护校安园”领导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汪建明任办公室主任。结合我市实际,对全面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大力宣传并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都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了责任目标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案件倒查制,凡发生有影响涉校案事件的,都要层层倒查、追究责任。

二、多措并举,强化安防措施,确保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市公安局制定专门方案,从以下七个方面强化对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全面开展对校园周边的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类场所、工商户、市场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特别把侵扰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网吧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两室三厅”等娱乐场所,以及存在的交通、消防、治安等方面的隐患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违规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音像门市、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依法清理取缔,依法查处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和整治,以确保整治效果的长期性。对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违规建筑、流动摊点、乱摆摊设点的行为,积极会同市工商、城管、卫生、文化等有关部门集中进行了清理整治,杜绝临时出现的小贩占地或流动经营,用电喇叭高声叫卖,隔着铁门卖煎炸等含有毒素和致癌物质的垃圾食品给学生,并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优化饮食环境,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同时,对车辆停放加强管理,严禁乱停乱放,从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校周边的道路畅通。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按照2018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校园周边尤其是案件高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要害部位加大治安巡逻警力密度,特别是在夜间、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期间的重点路段和易发案部位的巡逻警力密度,扩大防控范围和时间,实现全天候24小时巡逻防控,切实提高治安控制能力。并在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周边地区设置了治安岗亭和报警点,方便师生报警求助,以堵塞防范漏洞,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确保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三)加强对校园周边主要街区的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针对上学、放学时段人流、车流量大的高峰时段,积极设置“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增加执勤警力,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帮助、引导学生安全通行,今年以来,针对所在的道路为市(城)区交通主干道,车流量大的学校,专门倾斜警力加大交通疏导。并根据学校周边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信号灯,施划人行横道线和减速标线,安装减速装置,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对影响校园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违规建筑、流动摊点、乱摆摊设点的行为集中进行了清理整治,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校周边的道路畅通。同时,对车辆停放加强管理,严禁乱停乱放,从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校周边的道路畅通。

(四)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对校周边地区敲诈、勒索学生钱财、打架斗殴、结伙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对发现的线索,一查到底,快速侦破,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排查社会青年威胁学生、引诱学生进行打、诈、抢等犯罪行为,并将此类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学校周边软环境良好。

(五)大力加强校园“四防”建设,增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严格按照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 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督导学校、幼儿园按照要求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四防”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经常深入校园宣传法制、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等技能,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督导学校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性事件预案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针对中小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案事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掌握、早控制,对策科学,做到快速反应、拉得出、处置效果好。

(六)强化检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为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完善了情报信息上报制度和民警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措施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大大地提高了校园治安防范能力,优化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责任区民警保一方平安的效能得到了充分发挥,责任感、使命感和宗旨服务意识得到了强化,进一步密切了警校、警民关系,从而为在校师生营造一个健康、祥和、安全、有序的周边环境。

商丘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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