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04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圣超、王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部门联合保障校园安全并规范执法”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护校安园”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更高水平“平安商丘”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按照安全监管职能职责,扎实抓好全市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全力打造内外结合、整体防控、科技支撑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全力确保在校师生安全,努力为营造健康、祥和、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强部署。副市长、公安局长黄继恒每年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作为一个议题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门强调,要求深入推进学区警务工作,牢牢守住“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全力维护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先后5次召开校园安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安保工作,制订完善方案,确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挂钩联系的学校名单,实行校园安全捆绑包保领导责任制。同时,成立了由党委委员、副局长宋东晓任组长,治安支队支队长高圣伟任副组长,市局情指中心、刑侦、交警、特巡警、网安、反恐、法治、宣传、督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全面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加强与教育、政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校园安全隐患风险管理体系,梳理汇总各类涉校安全情报信息及安全风险隐患,并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有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优化“护学岗”机制规范,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推广“校家警”常态化护学模式,持续优化完善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专职保安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全面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的校园周边防控体系,增强控制力、震慑力,确保每所学校、幼儿园始终处于在控状态。
三、配足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在校师生安全。2024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会同教育部门逐校排查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配备情况,动态开展风险评估,分类督促指导配足配齐设施,确保管用有效。根据学校位置、规模、交通治安秩序复杂程度,综合考量安全风险和经济条件,配备或组合配备升降式金属柱、固定式金属柱、拒马等设施,有效阻挡驾车冲撞。对仅配备隔离石墩的学校,加快督促整改,指导加装金属柱、拒马等设施。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配备率达到100%,大大提升了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排查整治,全力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人一车”的要求,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排查,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定要求,督促学校完成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防范不到位、设施不达标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下发《责令整改治安隐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隐患,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隐患较大、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及时报告给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督促学校采取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确保校园及在校师生安全。同时,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学校、幼儿园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加强周边场所排查,整改治安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在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坚决扫除“黄赌毒”等危害青少年的重点场所;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摊点,彻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共同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整治并严厉打击在校园周边针对学生的抢劫、抢夺、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乱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治安长期混乱、经反复整治效果仍不明显的,将列为重点,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工作不停,直到彻底改变面貌。推动由政法部门牵头,教育部门负责,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的校园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到位。
六、深化网上动态巡查,加强涉校园信息管控。全市公安机关各级网技、情报、宣传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有害信息,特别是重点盯防网络视频、自媒体和社交平台等网络社交信息,开展“7×24小时”网上巡查,及时发现扬言报复社会、散布个人极端言论、抢劫抢夺欺凌在校学生、准备犯罪工具等情报线索,落实每日研判、专项研判、应急研判相结合的情报分析和推送机制,确保快传、快达、快处。
七、开展安全宣教,全面提升安防能力。全市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每所学校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针对性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近年来国内发生的涉校案事件,以案说法,进行防暴恐袭击、防敲诈勒索、防抢劫抢夺、防欺凌、防伤害、防拐骗、防传销、防溺水、防触电、防火灾、防踩踏、远离“黄赌毒”以及交通和消防安全、逃生自救等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建立中小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同时,协同政法、教育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和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对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政法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八、依法打击处置,整治校园突出违法犯罪。按照商丘市公安局、商丘市教体局、商丘市委网信办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及时发现、干预、制止伤害学生行为,严厉打击欺凌中小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坚决铲除侵害学生的涉黑涉恶团伙。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依法依规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受侵害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促其身心全面健康。同时,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因家长对孩子监管不力而造成的恶性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针对中小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案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拉得出、处置效果好。
九、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校园安全执法监督。将中小学幼儿园重点部位防控情况,作为风险源头防控专项督察的重点事项,细化督察内容,确保查深查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盯办落实,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同时,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的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对教育部门的通报提示、对党委和政府的报告汇报,推动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学校主体责任,全力确保校园安全。
2025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公安局督办室 3280110
联系人:魏 波 汤金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