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15-sqsgaj-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2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钟军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两侧停车位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道路停车位整体情况。根据商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停车位施划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市管道路和区管道路的管辖范围,对市区机动车停车位进行分工施划,共施划99491个,其中交警支队施划21054个,梁园区施划19535个,睢阳区施划32302个,示范区施划28110个。部分冷喷标线施划的停车位已超过使用年限,磨损严重、不清晰,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对市管道路不清晰停车位进行重新施划。三区政府(管委会)也应按照区管道路的管辖范围,逐步解决各管辖道路停车位不清晰等问题,合理增加停车位。同时,在新建、改建或扩建道路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新修道路通车后交通安全。
二、商丘市停车场建设规划管理情况。针对商丘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建设、规划、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份建立了商丘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具体协调人,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成员单位为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负责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
三、下步措施及建议。一是挖掘路内停车资源,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着划尽划的原则,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泊位设置规范》等相关要求,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市区主城区市管道路非机动车道施划路内停车位泊位,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二是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议尽快尽快制定和完善《商丘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鼓励民间投资经营公共停车设施办法》《鼓励单位院内停车场对外开放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不断规范我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三是向规划部门或者住建部门建议加强规划建设,逐步改善停车设施。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思路,按照实际需求分类设置。通过不断完善城区停车规划,大力加强公共区域停车泊位的建设,着力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是通过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开展交通违法曝光活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定期集中曝光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警示教育作用。利用交广联盟机制设置交通违法举报电话,开展随手拍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有奖举报,与交通参与者加强互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同时,在重点时节、重要时段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抖音、微博、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等宣传媒介,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按位停放。
2025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公安局督办室 3280110
联系人:魏 波 汤金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