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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002F-060-0000004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8-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商丘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2329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陈长河委员:

您提出关于我市禁放烟花爆竹的修正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7年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禁放工作由“强制入规”到“三年成俗”,取得了显著成效7年来,全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空气中PM10、PM2.5等污染物指数明显降低,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多,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商丘蓝”成为新常态,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春节是在新冠疫情实施“乙类乙管”后的首个春节,部分群众想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来释放压抑的心情,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关注程度明显高于往年,呼吁放开禁放政策的信息持续升温,全省也有5个地市发布了限放通告。但是,我考虑到全省大部分地市仍然执行全域禁放政策,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虑到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综合各种因素,市政府决定我市继续实行全域禁放政策。因此,站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站在打好商丘“蓝天白云保卫战”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清新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商丘市公安局

                                                       2023年7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公安局警令部   3280110

联系人:魏  波  李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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